苏州高新区公司减资的具体流程如下:
1.内部决策:
制定减资方案:由董事会(执行董事)制定减资方案,内容包括减资目的和原因、减资的类型、减少注册资本的金额、减资的股东、减资对价或者作价的方法、减资对价的支付方式等。
召开股东会决议: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的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,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。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,减资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。决议内容应包括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、减资后的股东利益、债权人利益安排、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、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。
2.编制财务报表:在作出减资决议后,公司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,以清晰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负债状况。
3.通知和公告债权人:
通知债权人: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,以 EMS 快递、电子邮件、传真等方式通知已知的债权人。
报纸公告:于 30 日内在省级以上报纸上公告。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,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。
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:在该系统填报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信息,公示时间为 45 个自然日。
4.处理税务问题:减资过程中若是涉及个税、企业所得税的,需要自行申报相关税费。
5.修改公司章程:根据股东会决议相应修改章程内容,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,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。
6.办理变更登记: